公车改革个人看法
保证公车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制度设计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二是违规后果严重,责任追究严格。
现在有车的,继续使用至报废,不再配备,在目前作风建设形势下,估计没有人站出来反对。副职享受车补,虽然较少,但是原来隐性收入变成了合法性收入,而且是长期的,比直接取消还是要好一些。平时没有车用的普通办事员,眼前可以增加一点收入,应该没有反对意见。至于,将来晋升到一把手,应该也不会后悔说当初拿了这个车补吧?
公车改革制度设计好不好,决定执行的难度;制度执行好不好,决定制度的成败。完善违规追究制度,让又想得钱又想用免费车的必定受到惩处。过了一段时间以后,甚至不用8年,这个一般公务用车自然就消失了。保障车队,到时候瘦身,或者彻底社会化,应该是必然的。
公检法司交通农业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国家安全海洋纪检等有执法执勤车编制的15个部门单位,建议同样执行这一标准。原因有二:一是人员是随时变动的;二是,强行区别开,不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只有交巡警支队这一类单位,全员都是执法执勤人员,可以明确不发车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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